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1、基本情况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履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的行政机构,机关内设机构13个。(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2)人事教育科(城建档案管理科);(3)计划财务科;(4)行政执法监管科;(5)住房建设监管科;(6)技术管理科(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7)规划编制科;(8)建设用地管理科;(9)规划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10)管线管理科;(11)建筑市场监管科;(12)村镇建设科;(13)房屋征收与补偿科。
2、人员编制情况:
机关编制64人(行政编制为61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副处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5名。
2013年未本委在职人员58人。其中正科级18名、副科级15名。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等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
(二)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的责任,统筹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
(三)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落实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质量安全检测试验等机构的监督管理。
(六)规范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质量。负责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拟定城乡建设抗震减灾规划,负责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指导全市城乡规划、城市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监督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工作。
(十)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等工作。
(十二)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不含市政公用设施)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3年度工作任务
(一)坚持科学规划引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二)坚持不懈抓好项目建设,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
(三)坚持推进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惠民工程全面完成。
(四)坚持行业监管和服务,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运行。
(五)坚持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行业监管水平稳步提升。
(六)坚持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七)坚持党建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收入决算1229.31万元,比2012年减少230.89万元,下降15.8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97.7万元,比2012年减少359.01万元,下降24.65%;政府性基金拨款122.96万元,其他收入8.65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1229.31万元,同比减少230.89万元,增长15.8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
(1)市城乡社区事务1151.05万元,占支出总决算93.63%,同比减少234.02万元,下降16.90%;
(2)医疗保障33.56万元,占支出总决算2.73%,同比减少3.97万元,下降10.58%;
(3)住房保障支出44.7万元,占支出总决算3.64%,同比增加7.1万元,增长18.88%。
附件:
2013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 | |||
2013年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 |||
单位: 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决算数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1.经费拨款 | 1097.7 | 二、外交 |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三、国防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四、公共安全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五、教育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六、科学技术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122.96 | 十、医疗卫生 | 33.56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一、节能环保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1151.05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四、交通运输 | ||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8.65 |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44.7 | ||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二十三、预备费 | |||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229.31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29.31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626.08 | 二十六、结转下年 |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626.08 | 1.一般公共服务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2.外交 | ||
3.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 3.国防 | ||
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净结余 | 4.公共安全 | ||
政府性基金拨款净结余 | 5.教育 | ||
其他净结余 | 6.科学技术 | ||
4.其他结转 | 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8.社会保障和就业 | |||
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10.医疗卫生 | |||
11.节能环保 | |||
12.城乡社区事务 | 495.61 | ||
13.农林水事务 | |||
14.交通运输 | |||
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1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21.住房保障支出 | |||
2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23.预备费 | |||
24.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25.其他支出 | |||
26.转移性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229.31 | 支 出 总 计 | 1229.31 |
附件3 | ||||||
2013年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单位: 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决算数 | 决算数 | |||
** | ** | ** | 1 | 2 | 3 | 4 |
212 | 01 | 城乡社区管理 | 1,151.05 | 1,151.05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33.56 | 33.56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4.7 | 44.7 | ||
1,229.31 | 1,229.31 | 0.00 | ||||
说明: 本表资金口径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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