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调整
(一)将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局,相应核减行政编制13名。
(二)将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管理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相应增核行政编制9名,增核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三)将原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房产管理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应增核行政编制2名。
(四)将事业单位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将事业单位原市十大网投信誉平台的工程抗震行政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内设机构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5个。
(一)办公室
(二)人事教育科
(三)计划财务科
(四)政策法规科
(五)住房监管科
(六)住房保障科
(七)建设工程科
(八)消防和基建审验科
(九)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
(十)建筑市场监管科
(十一)建设技术综合科
(十二)村镇建设科
(十三)重点项目管理科
(十四)人防指挥通信科
(十五)人防工程科
另设机关党委。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梧州市新兴二路118号
联系电话: 0774—3880009
邮编: 5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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